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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认定

信息来源于:长武网 发布时间:2013/1/26
受理机构 来凤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

设立依据 《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》(国务院令第66号)、省政府令第62号、国税发[2002]160号等有关规定。

申报要求 申报对象或范围:招用下岗失业人员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。

申报条件:当年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及以上的。

申报材料 1、营业执照副本。2、税务登记证副本。3、下岗失业人员《再就业优惠证》。4、职工花名册(企业盖章)。5、企业与新招用的下岗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(副本);6、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记录;7、企业工资支付凭证(工资表);8、确需提供的其他材料。

办理程序 受理→审查→批复→办结

法定办理期限 20个工作日

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(初审)

收费标准 不收费

收费依据 无

是否年审或年检 否
电话:010-61744288 传真:010-61744588 邮箱:union#ccoo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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